静海县争光渠中段清淤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海县争光渠中段清淤治理工程已由 天津市静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静发改审批[2013]10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补助资金和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争光渠位于天津市静海县中部,津浦铁路及104国道东侧,沿途与津浦铁路、104国道、西台公路、静王公路、互助渠及港团河相交。该渠于1958年开挖,1970年浚深。南起刘上道闸北至争光扬水站,河道全长44.84km。原河道河底宽4.0~5.0m,河道边坡为1:2土堤,平均深度4.0m,设计最大流量16m 3 /s。
目前争光渠未经治理段河道尚无任何护砌,河道淤积严重,河床抬高导致河道蓄水能力降低,汛期时严重影响河道排涝能力。河道内水质严重恶化,边坡杂草丛生、芦苇茂密,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在岸坡,两岸生态环境恶劣,原有的排水能力已大大降低,不能满足排涝规划要求。为了保证静海县城区内汛期排水安全,改善水利工程设施景观表现,改善区内投资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周边生态环境,实施本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9月9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4年4月1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静海县争光渠中段清淤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静海县争光渠中段清淤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编号:ZGQQYZLSG/HT-2013-01。主要工程内容 为对县城扬水站——南环路高架桥段河道进行清淤护砌;南环段高架桥——港团河段河道进行清淤,设计过流量16m 3 /s;拆除重建沿河6座支渠控制闸、跨河农机桥、煤场涵桥;在南环路高架桥北侧新建一座1m 3 /s的排水泵站、液压翻板闸各1座;两岸DN500污水管道接长至南环路高架桥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五年(2008~2012)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8月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929进行咨询。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8月7日~2013年8月13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2日14时,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3年8月14日9时在天津市静海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东兴北道1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招标投标网(http://www.tjztb.gov.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静海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东兴北道1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罗烈虎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0
传 真:022-23256937
发 布 日 期:2013年7月31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戴智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刘学红
电话: 24538762 、 23333697 、 5837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