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 ” 的原则,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对其延吉市环境保护局垃圾箱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编号 : YJZC2013-10041
2. 采购项目: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垃圾箱采购
3. 采购内容:垃圾箱 2批 (第一包分类式垃圾箱485个 预算资金:72.75万元整)
(第二包铁皮垃圾箱1539个 预算资金:230.4万元整)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 制造厂家注册资金500万(含500万)以上,具备生产或销售上述设备资质的企业或公司;
5.3 工商营业执照;
5.4税务登记证书;
5.5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
5.6 提供产品检测报告、ISO质量体系认证;
5.7 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8 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供应商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 购买标书时需提供本投标人以上资质材料(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办理购买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恕不接受。
6 . 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10%,
第二次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2013年12月30日付合同金额的85%,
第三次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后付合同金额的5%。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内付货
货款中包括: 产品基价、包装费、运输费、税费(含关税)、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备品备件费、特殊工具费、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费、培训费等一切与此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安装地点: 采购方指定地点。
7.1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
7.2 地点:延吉市财政局 5 楼( 503 )招标科
7.4 联系电话: 0433-2266031
7.5 报名时须提供招标公告第五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复印件。
8. 保证金交纳:1包7000元整 2包20000元整
8.1 投标保证金:1包人民币柒仟元整 2包人民币贰万元整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银行本票、汇票等方式提前一天到505室办理并换取收据;银行转账或直接以现金解款至政府采购中心账户,请带好银行回单或收据到开标现场。
8.2 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9.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开标时间:
11. 开标地点: 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 6 楼(开标室二 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
12.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延吉市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