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招商公告
项目编号:XCJS2013-042
为加强新蔡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县城污水处理系统,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新蔡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采用BT模式融资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新蔡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2. 项目地址:新蔡县境内
3. 升级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日处理污水2万吨,原一级B升级为一级A出水标准,采用曝气生物滤池、转盘过滤等生产工艺,年增加COD削减量73吨,概算总投资约1200万。
4. 招商范围: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二、项目建设期限:
2013 年12月底之前必须全面竣工,符合试运行条件;工期每延误一天,投资商每天支付招商人2000元违约处罚金;
三、招商方式和项目运作
1. 采取公开招商方式择优选定投资人,项目建设按BT模式运作。即:投资人在建设期间行使业主职能,对项目全额投资建设,并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商人投入使用,投资人投入的工程建设资金由招商人分期偿还。
2. 监理单位由招商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监理费用由招商人承担。
四、项目资金的核定和支付
1. 工程价款以县审计部门审计决算或以县财政评审中心的评审报告为准,结算造价按决算造价的95%执行。
2. 投资人的投资由招商人分三期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工程价款的50%,竣工验收后第十二个月再付结算造价的30%,竣工验收后第二十四个月按结算造价全额付清。
3. 投资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更为优惠的支付方式,该优惠将作为确定投资人的依据。
五、投资人基本条件
投资人必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要求有污水处理工程经验。
六、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间:
2.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15836779130
3. 投资申请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保证金交纳证明(银行转账复印件);
(7)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8) 2011年7月1日以来,投资1000万以上、污水处理工程的合同两份。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组成联合体的除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
以上资料须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查验原件后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存档。
招商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投资人在参加招商会议时须提供以上证件资料(原件),缺少任何一项,将不能再参与本项目的招商活动。
4. 参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4.1 投资申请人报名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参选保证金 600万 人民币,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入到招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人:王华梅15890718798
(请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新蔡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参选保证金)
4.2 投资申请人被确定为投资人后,其参选保证金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转入招商人指定的账户,并在中选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签订招商协议书。中选企业有责任配合招商人共同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前期工作,保证工程如期开工。
未中选投资申请人的参选保证金在确定中选人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
4.3 若中选投资人拒绝按中选通知书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擅自放弃工程建设或因投资人原因连续中止施工时间超出30日时,招商人将单方面终止协议,没收投资人履约保证金,将工程另行发包。
七、联系方式:
招 商 人:新蔡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新蔡县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13526363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