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JLHF[201 3 ]- 7 - 4YTNC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华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 伊通满族自治县 201 3 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业主为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领导小组 ,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伊通满族自治县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一标段: 垃圾箱859个 ;
二标段: 垃圾收集车(自卸车)34辆, 垃圾运输车 13辆。
三 标段: 垃圾用小型铲车13辆 ;具体 详见招标文件。
2.2 交货地点 :中标后甲方指定
2.3 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生产厂家 或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本项目的合法资格。
3. 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 3 年 7 月 26 日至 201 3 年 8 月 1 日(周六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吉林 省华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一标段售价 700 元,二标段售价 1000 元,三 标段售价 600 元 , 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一标段 17000 元,二标段 35000 元,三标段 150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请投标人于 201 3 年 8 月 19 日 10 : 0 0 时 前 将投标文件送至吉林省华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七 .开标
时间:201 3 年 8 月 19 日 10 : 0 0时
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与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领导小组
联系人:孙鹏飞
电 话:04 34-1500442666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 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邮政编码: 130061 联系电话:0431-88520058
传 真: 0431-88520058 联 系 人:任工
邮 箱 : 1064814617
201 3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