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新城发展大道污水提升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宿迁市洋河新城规划建设局 的 洋河新城发展大道污水提升泵站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国有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洋河新城发展大道污水提升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 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 位于洋河新城徐淮路南侧、宿淮铁路西侧绿化带内;
1.2项目规模: 泵站远期建设规模为50000立方米/天,近期建设规模为25000立方米/天 ;
1.3工 期: 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1.4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设备进场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5%, 余款15% 在 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付清 。
1.6本工程投标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判定方法如下:
C=A×K。其中:A为所有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K值为93%,投标人投标价格低于C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C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污水提升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
4.申请人资格要求
1、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 二级 )或者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 三级 ) 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3拟选派企业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 2010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有 单项合同价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已完工的泵站工程施工业绩 ;
4.4其他条件:
4.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4.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201 3年2月至今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或洋河新城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
4.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报名要求: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请申请人于 2013 年 7 月 25 日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至宿迁市洋河新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市民广场西侧,纬八路与经十路交汇处)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 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 逾时不再办理;
5.2招标文件发售:
5.2.1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2.2发售方式及费用:凡报名成功、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宿迁市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地址:市民广场西侧,纬八路与经十路交汇处)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3 00 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洋河新城规划建设局
地址:宿迁市洋河新城
联系人:夏菊
电话:0527-8266831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洋河新城华厦酒都商贸城J-4区12幢107
联系人:王微
电话:13092498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