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2013HYG073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安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采购项目 已由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和吉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吉环函 [2013]115 号文件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 ,招标人为 集安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招标编号:2013HYG0731
2.1.2招标项目:集安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采购项目;
2.1.3标的内容:第一标段:垃圾箱采购;
第二标段:垃圾运输车、垃圾收集车(小卡)、铲车、铲车/钩机、垃
圾收集车(四轮)、垃圾收集车(三轮)采购项目;
2.1.4.采购预算:第一标段:159.9万元;第二标段:754万元;
2.2 供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持单位介绍信(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2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第一标段每套售价 5 00.00 元,第二标段每套售价 1000.00 元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8 月 16 日 9 :00 时,地点: 通化市滨江西路5777号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大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一包投标保证金: 2.5 万元 ;二包投标保证金: 9 万元 。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采购预算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日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安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集安市东盛街
联系人:王金发
电话:0435-621978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
联系人:王美群
电话:13331795656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