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镇宁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污水管网)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3)42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镇宁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污水管网) (项目名称)已由 镇宁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黔发改建设【2013】10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 个(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 月 22 日至 2013 年 7 月 29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17:00 时,在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安顺市龙泉路15号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和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 月 23 日至 2013 年 7 月 30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5:00 时,在 贵州加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金阳新区乾图中心广场B1单元24楼1号) (详细地址)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8 月 16 日 10 时 分,地点为 安顺市公共资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8. 其他(注:可填写内容)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备案表复印件。以上资料报名时同时提交两份加盖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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