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BTZB2013—16
1.招标条件
东丰县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已由 东发改字【2013】113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 东丰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及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 共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
水源地防护围栏100延长米,警示标牌2块;
垃圾分类间12座,1400㎡;
砌筑垃圾池146只,584㎡;
简易堆肥场2座1300㎡;
项目宣传牌和项目公示牌各12块。
二标段:
水源地防护围栏100延长米,警示标牌2块;
垃圾分类间11座,1280㎡;
砌筑垃圾池184只,736㎡;
简易堆肥场2座,1600㎡;
项目宣传牌和项目公示牌各11块。
三标段:
水源地防护围栏150延长米,警示标牌3块;
垃圾分类间13座,1515㎡;
砌筑垃圾池140只,560㎡;
简易堆肥场3座,1800㎡;
项目宣传牌和项目公示牌各13块。
四标段:
水源地防护围栏100延长米,警示标牌2块;
垃圾分类间14座,1632㎡;
砌筑垃圾池119只,476㎡;
简易堆肥场2座,1300㎡;
项目宣传牌和项目公示牌各14块。
2.2 招标范围: 土建工程施工
2.3 工程建设地点:东丰县内50个行政村。
2.4 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
2.5 计划开工日期: 2013 年 8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3 年 9 月 14 日。
工期: 30 日历天。
2.6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 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 是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可以就上述任意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 月 22 日至 2013 年 7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 购买招标文件。
4.2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5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8月12日下午14时00分。递交地点:东丰县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人民币 壹拾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丰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7-6215562
联 系 人: 李文秀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714477468
联 系人:杨大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