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湖州鹿山厨余垃圾回收利用处理中心运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HZHC- (采)2013111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湖州鹿山厨余垃圾回收利用处理中心运维工程 |
1.0 |
项 |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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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 、营业范围必须含厨余垃圾回收利用处理生产有机肥及技术咨询服务,且提供2012年1月以后由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有机肥料检验报告。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7月3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地点: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8月12日 14:00
六、投标地点: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七、开标时间: 2013 年8月12日 14:00
八、开标地点 :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22000.0
交付方式:以支票、电汇等形式/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范围必须含厨余垃圾回收利用处理生产有机肥及技术咨询服务);
(2)具有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的2012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2000元整(以支票、电汇等形式在报名前提供给代理机构);
(5)提供2012年1月以后由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有机肥料检验报告;
(6)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2、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new/
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 http://xzfw.huzhou.gov.cn/
3 、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湖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572-2021542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办:0572-2150216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联系人:谈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