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环卫队地上垃圾周转箱清运车及垃圾周转箱、塑料垃圾桶等
采购目标书编号:THZFCG201307A11010510
采购人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丁瑞卫 联系电话:13803320879
招标人: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15-8757172
采购用途:清运垃圾
采购数量:A包:2吨汽油单臂吊3台,垃圾周转箱(2吨)24个,
B包:240L塑料垃圾桶500个等。(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按环卫队要求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标书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购招标文件时带复印件,投标时带原件)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至少2名以上技术服务人员名单和其曾经服务的项目名称);
(4)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良好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有效文件。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该项目生产或经营能力的法人。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到曹妃甸区检察院办理《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检察院联系电话:8787208 13931576492)。
4、从招标人处购买招标文件。
领取标书时必须携带如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4)《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07月24日-2013年08月0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府采购中心(曹妃甸区财政局一楼,建设大街273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面售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包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8月13日北京时间8:30-9:00
开标时间: 2013年08月13日北京时间9:00
开标地点:曹妃甸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地址:新城大街唐海路西150米)。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