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昌县盘龙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 2013 ) 870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荣昌县兴荣环境综合整治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 国家补助资金和项目法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运行调试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荣昌县 盘龙镇三合村四社。
2.2 工程规模: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污水处理能力为2200立方米/日,远期污水处理能力为4000立方米/日,配套建设污水管网约5284米(管径为DN400)以及办公室、仓库、操作间等附属建筑物。
污水处理工艺可采用人工快渗工艺,也可以采用先进、成熟可行,系统布置合理、运行稳定可靠,操作方便、易于维护的其它工艺,但污水处理工艺中必需有国家总量减排要求的动力曝气装置且必须保证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2.3 项目总投资: 约1031.00万元 。
2.4 招标范围:
中标人须以“交钥匙”方式完成该项目建设所涉及的从招标人指定的各污水源点至污水处理厂区的进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区的整个污水处理系统及各配套用房的建设,污水达标处理后由污水处理厂区至招标人指定排放点的出水管网建设所涵盖的全部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运行调试等各项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各项工作:
(1)设计工作:按照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为本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工作。
(2)施工(含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工作:按照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完成整个进、出水管网以及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含各配套用房)的实体建设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3)运行调试工作:该污水处理工程实体竣工验收合格后试运行期内整个污水处理系统的调试、运行与维护工作(必须使整个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工况稳定达到设计要求),相关运营人员的上岗培训,并确保招标人最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2.5 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 4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120 日历天;试运行期为 12 个月。( 试运行期从污水处理工程实体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试运行之日开始计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同类工程的业绩至少 1 个,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部分工作内容的联合体成员提交相应的业绩资料即可。
4. 投标报名 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无需事前报名。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费,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则被视为获得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含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的电子版本),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4.4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5.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4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荣昌县兴荣环境综合整治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荣昌县
联 系 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23)46740118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 系 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010)62108220
传 真:(010)62108050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3号(水星科技大厦A3)
联 系 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023) 68881331-9018 、(023)63066099
传 真:(023)68696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