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辽阳市净水有限公司的委托,为辽阳市大伙房输水配套工程(净水厂)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配套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工作已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承担本项目的供货任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阳市大伙房输水配套工程(净水厂)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配套材料采购;
2.招标单位:辽阳市净水有限公司;
3.交货地点:辽阳市净水厂采购单位指定位置;
4.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交货;
6.招标范围: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配套材料采购的供货,负责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配套材料安装的方案及技术等,并与土建及安装(总包)协调、配合、现场指导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配套材料的安装,系统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为设备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主要设备唯一授权);
3.近五年(2008年――2012年)须具有
4.生产制造商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持有的证件、资料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需持有的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投标的,须同时提供生产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设备生产制造商出具的设备唯一授权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须提供);
(5)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注: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发售地点及文件售价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
2.递交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二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相同。
招 标人:辽阳市净水有限公司
联 系人:叶 昕 联系电话:0419-7143339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人:彭 程、刘东东 联系电话:024-23382836
2013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