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中医医院综合楼项目医用气体工程及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米易县中医医院综合楼项目医用气体工程及污水处理工程 己由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攀发改[2010]5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米易县中医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76:24 ,招标人为 米易县中医医院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攀发改函[2010]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天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米易县中医医院综合楼项目医用气体工程及污水处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米易县中医医院
2.3 建设规模:标段一为 米易县中医医院综合楼项目医用气体工程,标段二为米易县中医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连接管及附属构筑物等。
2.4 计划工期:标段一为 80 日历天;标段二为 6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2.6 标段划分: 米易县中医医院综合楼项目医用气体工程为标段一;米易县中医医院综合楼项目污水处理工程为标段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标段一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三年以来至少完成1个及以上的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标段二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三年以来至少完成1个及以上的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8 月 9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攀枝花学院学府广场2号楼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米易县中医医院
地 址: 米易县
邮 编: 617000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50822538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攀枝花湖光大厦六楼612室
邮 编: 617000
联 系人: 吴女士
电 话: 0812-3363594
传 真: 0812-3363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