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编码: | SG1209G13015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3-07-19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7/20 8: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报名地点 | 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5室 | ||
招标代理机构: | 绥化鹏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电话: | 04558278196 | 联系人: | 陈亮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青冈县连丰乡卫生院污水垃圾处理辅助设施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青冈县卫生局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地点: | 连丰乡政府休闲广场北侧 | ||
招标范围: | 施工总承包 | ||
公告说明: |
青冈县连丰乡卫生院污水垃圾处理辅助设施 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1209G13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冈县连丰乡卫生院污水垃圾处理辅助设施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字 [2013]10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冈县卫生局,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建设项目建筑总面积1000平方米,1栋2层,结构为砖混结构。计划投资额170万元; 2.2 计划总工期:87日历天(2013年8月4日开工,2013年10月30日竣工); 2.3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4 建设地址:连丰乡政府休闲广场北侧;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曾完成类似工程一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投标; 3.4投标人在开标前需登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或登记,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投标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w.hljztb.com)上报名,网上报名通过后,请于2013年7月20日至2013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5室持单位介绍信、报名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外省(市)进入黑龙江省的施工企业,必须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后方可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31日10时,地点为 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5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标网(网址:www.hlj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冈县卫生局 招标代理机构:绥化鹏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冈县青冈镇政源街 地 址:绥化黄河北路秀水家园海河座 206室 联系人:吴宝军 联系人:徐大成 电 话:0455-3245010 电 话:04558278196 日期:2013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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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描述: | |||
结构形式: | 砖混 | ||
预计合同额(万元): | 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