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解放区陶瓷路(解放路——烈士街)大修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焦作市解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焦作市解放区陶瓷路(解放路——烈士街)大修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且有技术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招标项目:焦作市解放区陶瓷路(解放路——烈士街)大修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JZCGG[2013]45号
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焦作市解放区陶瓷路(解放路——烈士街)大修工程施工项目 ,已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项目业主为 焦作市解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该项目 焦作市解放区陶瓷路(解放路——烈士街)大修工程施工项目 ,本项目工程主要为道路工程、道路配套工程(不含路灯)和排水工程,对原有道路进行挖除重建。陶瓷路位于焦作市解放区,根据焦作市总体规划,陶瓷路为城市次干路。工程范围:北起解放路,南至烈士街,道路红线宽度25m,道路全长371.46m,道路两侧主要为生活居住区。其中道路工程包括行车道、人行道等;排水工程包括道路两侧污水管新建和雨水管改造。
3.2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3.3质量要求:合格
3.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纪要及补充所有内容
3.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一 个标段,选 一 家中标单位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 资质,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 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企业须有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开标时提供原件。
4.3外地投标企业须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开标时提供备案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咨询电话: 0391-355 7237
4.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5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 月 16日 至 2013 年 7 月 2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到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 (焦作市民主路十八中对面中州家属院内中州宾馆一楼) 报名,逾期不再接收。
5.2报名时须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报名(上述文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6.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 月 16 日 至 2013 年 7 月 2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在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焦作市民主路十八中对面中州家属院内中州宾馆一楼)报名处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3 本项目 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8 月 9 日 上午 9 时3 0 分,地点为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开标时间为 2013 年 8 月 9 日 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为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焦作市解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焦作市新园路 2 号 地 址: 焦作市民主路十八中对面中州家属院内中州宾馆一楼 )
邮 编: 454000 邮 编: 4540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91 — 2606011 电 话: 0391-3989188
11. 监督人
焦作市解放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2519285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