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 2013-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河镇 2013年度污水接纳及收集支线工程已由慈发改审批【 2013】 1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自筹,市财政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慈溪市横河镇。规模及合同估算价:管线铺设1267米,检查井砌筑 72座,路面修复 2300平方,修复雨水管 320米,工程建安费约为 135万元。标段: 1个。计划工期: 9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管线铺设,检查井砌筑,路面、雨水管修复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市政叁级项目经理(限慈溪市注册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转发宁波市建委 <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的通知》(慈建设〔 2010〕 6号)和《关于转发宁波市住建委 <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慈住建〔 2011〕 14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 2013 年7月16日至 2013 年7月18日(上午 8: 30-11: 00下午 2: 00-4: 30)(除双休日)。
4.2报名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横河镇分中心(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3#村镇建设窗口)。
4.3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及《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报名,提供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名单及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2.5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可用网上银行,但需带电子回单,公司盖章后报名)缴入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缴纳,不能二个及以上项目共同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2013年 7月 18日下午 16: 30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及用途栏 中注明: 2013-30(不得使用“宁波同城实时结算系统”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控制价法。
7.3慈溪市和宁波杭州湾新区行政区域外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办理进慈备案手续。
7.4投标报名后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若须更换的,须经慈溪市横河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7.5本工程须接受慈溪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管。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慈溪市横河镇龙泉路 39号 |
地 址:慈溪市慈甬路67号碧海大厦三楼 |
联系人:桑工 |
联系人:徐迪波 |
电 话:0574-63266057 |
电 话: 0574-63898352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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