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县城环卫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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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7-15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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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受委托,现对长丰县县城环卫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3CFFZ0222;

2、项目名称:长丰县县城环卫服务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内容:(1)清扫、保洁作业:县城承包作业区内所有区域(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除外),即:主次道路、人行道(两边至墙边)、绿化带、小街巷、公园、绿地、无主区域(各标段具体指出的路段、小街巷等只是重点)等;(2)垃圾清运、处理作业:县城承包作业区内所有的垃圾清运。县城区主街道、中转站(点)垃圾、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集贸市场等所产生的各类垃圾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对县城区各类无主的建筑、装璜垃圾,园林绿化垃圾以及重大迎检所产生的非生活垃圾清运至垃圾填埋场。(3)乱涂、乱画、乱张贴等“城市牛皮癣”的清除。(4)路(巷)边杂草的清除。(5)、群众毁绿种菜的劝阻。(6)窨井盖缺失的报告。(7)公厕的管理与维护。(8)水苑新村物业管理。(9)垃圾桶的购置。

5、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城南片):清扫保洁面积1450680㎡。具体为铁路线以西、长丰路(含)以南、南二环(含)以北、西二环(含)以东区域。包含:(1)垃圾中转站、护城河、公园、绿地。(2)高速连接线(南二环至高速出口)、水庄路(至与罗塘交界处)。(3)城东大市场、城西大市场、绿地(绿化带)、水湖公园的清扫、保洁、清运。(4)杨公路垃圾中转站的运转、管理、维护。(5)长淮路水苑新村物业管理(标准、要求详见合同)。(6)公厕的管理、维护(标准、要求详见合同)。(7)垃圾桶的购置。

第二标段(城北片):清扫保洁面积563275㎡。具体为两个区域:铁路线以西、长丰路以北、西二环(含)到长寿路交叉口处以东(长寿路延伸至县看守所)、水厂路(含)以南(吴山北路延伸至铁路北立交桥)区域 。铁路以东、南二环(含)以北、水九路(含,水九路延伸至北铁路桥)以西、原县面粉厂路(含)以南(合水路延伸至沈桥)。包含:(1)护城河(含铁路东段)、绿地(绿化带)。(2)钱岗社居委垃圾点垃圾清运、保洁和原丰湖商城、老农贸市场、城北公园、火车站广场区域清扫保洁。(3)水湖镇工业园区。(4)公厕的管理、维护(标准、要求详见合同)。

6、服务期限:3年。

7、预算资金:第一标段约1266万元,第二标段约957万元;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备清洁企业资质乙级(含乙级,不含暂乙级)以上或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二级(含二级,不含暂二级)以上;

2、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企业成立年限3周年(含)以上;

4、合同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0年以来,同一年度内环卫资质企业合同承接面积不低于40万平方米;

(2)2010年以来,同一年度内物业管理资质企业物业管理合同业绩中必须包含不低于40万平方米的道路清扫面积;

5、外地(注册地在合肥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物业管理经营企业须在合肥市或者长丰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开标日期和地点:

1、开标日期:2013年8月5日10:00;

2、开标地点:合肥北城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5日10:00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8:00起-2013年7月23日18:00止(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招标文件费:400元(售后不退);

5、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6396135、62720129,传真:0551-66396137;

6、地点: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侧约100米)。

六、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未进入会员库的投标人请在下载招标文件前办理申请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及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请登陆长丰招投标网(www.cfztb.gov.cn),详见“会员之窗”栏目--“会员注册、网上报名及在线支付下载标书操作流程”;

3、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4、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关注长丰招投标网招标文件栏、补遗答疑栏内关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控制价、补遗、答疑等内容。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弃标未予告知的,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

 服务需求.doc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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