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马夷口小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检察院至新六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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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7-14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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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马夷口小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检察院至新六路段),已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核【2013】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永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燕南街道茅坪村;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永安市 马夷口小区市政道路工程 ,道路设计总长为1217米,本次设计根据道路走向和规划要求,将道路划分成A、B线2条道路;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 投资额约123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永安市马夷口小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检察院至新六路段) ,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强弱电管线工程,照明工程及相关构筑物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 ;土方开挖类别按三类土计算,运距暂按5KM,若遇石方开挖,类别及数量按实计取,施工期间,业主若无地方弃土,弃土点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运距按实计取,但不予超过10KM。土石方及运费单价按中标价同比了下浮,即中标综合价=按招标文件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1-K),k为中标下浮率。
2.4.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路基土石方工程开工后60日历天完成。
2.5.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超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福建省内年度年检合格 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 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 。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十厅局闽检会【2006】7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内自然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
3.8. 法人注册地不在永安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企业,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壹佰壹拾万元(¥110万元人民币),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指定账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 永安市马夷口小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检察院至新六路段)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注明视同未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法人注册地在永安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企业应在中标后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需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为贰拾贰万元(¥22万元人民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2日至2013年7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第8栋201号(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招标图纸、资料700,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13年7月29日 17时00分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 所在地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拾万元 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 永安市马夷口小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检察院至新六路段)投标保证金”,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7 月 30 日 下午 3 时 30 分 ,提交地点为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关证件到场备查,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二级及以上 市政工程专业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及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和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核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公布。本工程如有变更,将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发布答疑,务请各投标人予以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永安市 水坝路 399 号 ;
邮编:366000;
电话:13950909402;
联系人:林融冰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8栋201号;
邮编:366000;
联系电话:0598-3819988; 联系人:曾工、小刘。
传真:3819192。
交易中心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永安市南山路199号(市建设局附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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