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龙建施招2013-15、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第三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龙井市)示范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已由龙井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龙发改字[2013]9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井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吉林省第三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龙井市)示范项目一标段
吉林省第三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龙井市)示范项目二标段
2.2 招标范围:水源地防护围栏、警示牌、堆肥场、垃圾收集暂存分类站等施工
2.3 招标规模:一标段水源地防护围栏
2.4 标段划分:2个标段
2.5 一标段: 龙建施招2013-15 二标段:龙建施招2013-16
2.6 资金来源及比例:中央配套资金50%,省级配套资金25%,市配套资金25% 落实情况:已落实
2.7 工程建设地点为:龙井市7个乡镇54个村
一标段: 龙建施招2013-15 东盛涌镇、智新镇、老头沟镇、三合镇、白金乡
二标段: 龙建施招2013-16 开山屯镇、德新乡
2.8 计划开工日期均为 2013 年
2.9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 [2011]32 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 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二级建造师)、 劳动保险取费证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的身份证等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一、二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3年8月 6日9 时 30分,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龙井市房产局一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日报、延边建设信息网及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龙井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龙井市环保局 地址:龙井市建设局四楼
联系人:马勇 联系人:卢淑英
电 话:18643311322 电话: 3252611
传真: 3236388
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