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污水输出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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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7-10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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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浙江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污水输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浙江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污水输出工程 ,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自筹 ,招标人为 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浙江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污水输出工程监理

 

2.2 工程地点: 长兴县长洪公路(亭子桥 - 图影村)沿线
2.3 监理范围: 包括 约10公里的污水管道,三座泵站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包含设备和自控) 等工作内容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工作,协调各单位之间、各责任主体之间及相关外部单位之间与本工程相关的事宜等,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招标、设备采购招标、相关的分包工程招标等,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并得以通过。
2.4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6个月+免费服务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监理服务 期 从正式开工之日开始至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3.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市政公用专业 ),总监在监工程个数(含本工程)须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
3.3 信誉要求:

 

(1)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4 其他要求:

 

(1)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施工期间始终至少保证:市政公用专业1名,建筑工程专业1名,机电安装专业1名,专业配备应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及招标人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
(2)拟派监理员,项目施工期间始终至少保证:市政公用专业2名,建筑工程专业2名,机电安装专业2名,监理员应取得监理员上岗证书满1年以上。
(3)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会员,请于 2013 年7月9日至2013年7月15日17时00分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长兴县招标投标网(www.cxztb.gov.cn)“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4.2 本次招标受理会员单位ID卡报名。会员单位持ID卡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 2013 年7月9日至2013年7月1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 。
4.3 本次招标同时受理非会员报名。非会员集中报名时间为 2013 年7月12日 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报名地点在 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招投标中心 。
非会员报名时请携带 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从 2013 年7月9日 起 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非会员请于 2013 年7月12日 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到 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招投标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并自带U盘拷贝图纸。
5.2 招标文件下载每套售价 300 元,现场领取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招标文件规定时间 , 地点为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本工程投标文件接收处。
6.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补交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交验购买发票。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长兴县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
8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长兴县明珠路818号国际商务大厦13F05 地址: 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长海路361号)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0007
联 系 人: 王 工 联 系 人: 郑工、陆工
电 话: 0572-6660923 电 话: 0571-87630286、13588748977

 

传 真: 传 真: 0571-876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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