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双口生活卫生填埋场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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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3-07-09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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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报建编号:1211304020120041

招标备案号:1200201307403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施工[2013]07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口生活卫生填埋场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项目已由天津市城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建计【2011】134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建设资金为193284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双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项目,位于天津市北辰区,调节池长85米,宽61米,池底设计标高340.5米,池顶设计标高347米,总库容3.12万平方米,有效库容3万平方米,调节池由2组池体组成,附属建筑设有泵房、配电间、值班室,总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工程设置地下水导排系统、地表水截排系统、HDPE膜和土工布相结合的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供配电系统、水体检测系统以及3—5米的绿化防护隔离带。立项中估算总投资1932.84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北辰区双口镇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双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项目,本标段位于天津市北辰区,日处理垃圾量1200吨。调节池长85米,宽61米,地平高8米,最大深度6米,池底设计标高340.5米,池顶设计标高347米,总库容3.12万平方米,有效库容3万平方米,调节池由2组池体组成。附属建筑设有泵房、配电间、值班室,总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工程设置地下水导排系统、地表水截排系统、HDPE膜和土工布相结合的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供配电系统、水体检测系统以及3—5米的绿化防护隔离带,投资额约为1932.84万元,招标范围详见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3年08月15日 至 2014年01月14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并且具有《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并且具有《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并且具有《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书,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 (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7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7 月 9 日 至 2013 年 7 月 15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7月16日至2013年0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A-5f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柳宪布(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二马路诚意里13号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李悦 电话:27824259

传  真:27824259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高秀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A-5F

邮政编码:300384联系人:李薇电话:28450216

传  真:28450216

日期:2013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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