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门县皂市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镇环境整治垃圾处理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施工企业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石门县皂市镇环境整治垃圾处理处理工程
二、采购编号 :SM2013-J-090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石门县皂市镇境内(详细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投标施工企业资格要求: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本 谈判邀请的如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近三年内有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以在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文件为准);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单位一致);同时依法取得与投标申请人单位一致的B类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施工企业为拟派的投标授权代表人、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人员依法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资金的证明;
5、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工作经验;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9、 我省以外的施工企业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规定取得并持有有效期内的 入湘施工登记证 ;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发售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 2013 年 7 月 5 日至 2013 年 7 月10日(每日09 :00~12:00,:15:30~17:30,双休日照常工作)。有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内携带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 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企业依法纳税和 购买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及本公告“五”规定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 以上证件均需验明原件并留存每页都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 至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咨询或购买谈判文件。
七、谈判文件售价 :200元/套。
八、递交谈判文件截止(谈判)时间: 2013年 7 月 12 日 09:30 (北京时间)
九、谈判文件递交(谈判)地点: 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政务中心二楼)
十、与本次谈判相关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石门县皂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杜所长
电 话:13786636077
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达理
电 话:0736-5326808
传 真:0736-5326959
3、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傅主任
电话(传真):0736-5169508
投标人认为谈判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 0736-515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