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姜山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鄞州区姜山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格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NBITC-20132124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范围、期限及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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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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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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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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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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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姜山镇环卫保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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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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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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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 、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应具有道路保洁或垃圾清运(投标文件中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成立日期要求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
3 、投标单位提供近三年内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4 、投标单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有固定办事处及停车场地(出具相关证明资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如有虚假、伪造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 2013 年 7 月 5 日 至 2013年7月15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13:30-16:00 。
2 . 发售地点:宁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正大路正大巷 32 号)
3 .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 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 投标人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单位提供近三年内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出具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3 .投标单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有固定办事处及停车场地(出具相关证明资料) 4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是法人参加报名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及授权代表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的联系方式。
七、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 70000元。
投标人应于 2013 年 7 月 24 日 9 : 00 (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徐会计 0574-8822517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投标人应于 2013 年 7 月 25 日 09 : 00 (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 578 号) 三楼开标室(详见三楼电子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
本次招标将于 2013 年 7 月 25 日 09 : 00 (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 578 号)三楼开标室(详见 信息公告栏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 :顾老师 电话: 0574- 88452438
宁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燕、周华君;
联系电话: 0574-87322846/87323935 传真: 0574-8732284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
联系电话: 0574-28866813
十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