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受 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 的委托,对“ 包 1:8吨压缩站(前进式)车箱、液压动力站;包2:高压清洗车;包3:垃圾桶(果皮箱) ” 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 供应商 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 普采[201 3 ]GK 006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包 1:8吨压缩站(前进式)车箱、液压动力站;包2:高压清洗车;包3:垃圾桶(果皮箱) 项目
三、 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包 1 |
8吨压缩垃圾箱 |
详见招标文件 |
只 |
6 |
2 |
8吨液压动力站 |
套 |
5 |
||
3 |
包 2 |
高压清洗车 |
辆 |
1 |
|
4 |
包 3 |
垃圾桶(果皮箱) |
套 |
550 |
四、 采购预算: 包 1:¥1820000.00; 包 2:¥490000.00; 包 3:¥181500.00
五、 供应商 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3. 供应商必须 具备本项目 生产或销售资格 的企业 ;
4.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良纪录;
5. 本项目为达到参投的设备能与采购单位现使用的设备对接通用,请参投包1、包2供应商踏勘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介绍信,并在采购单位登记踏勘,如无在采购单位登记踏勘的企业,恕不接受报名参投本项目包1、包2;踏勘时间定于2013年07月03日至2013年07月05日17时止,逾期恕不接待;
6. 供应商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参投包 1的 供应商报名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核):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备查:受委托人必须是报名企业的在职员工,报名企业为委托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2. 营业执照副本;
3. 税务登记证副本 (国、地) ;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5. 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6. 近期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7. 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 ① 本项只要求报名参投 包 1的供应商提供; ② 报名参投包2、包3的供应商不须提供)。
报名资料由集中采购机构人员会同采购人代表现场进行资格核查,只有通过核查合格的投标商,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 供应商 应当在 2013 年 07 月 08 日起至 2013 年 07 月 12 日 17时止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 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 5 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 年 07月26 日 09 时 0 0分
九、 投标文件递交单位: 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3 年 07 月 26 日 09 时 3 0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 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十三、 采购人、 集中采购机构 的名称、联系方式
1 、 采购人名称: 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 李 先生
电话: 13822925732
2、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蔡 小姐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663- 2241151
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3 年 07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