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遂溪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配套医疗废水处理工程项目
招标单位: 遂溪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詹松 联系电话:13702697871
招标代理机构:湛江市中誉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娇娘 联系电话:3130912
工程概况:综合楼的配套要求改造和扩建医疗废水处理站,扩改后实现日处理医疗污水能力达到500吨。
工程预算总造价:1444807.46元。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工程地点:遂溪县遂城镇中山路156号(人民医院大院内)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报名时间:2013年 7 月 1 日至2013年 7 月 5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遂溪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人需交报名费1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资料费400元(含密封袋和工程量清单磁盘),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13年7月23日9时30分。
一、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主项或增项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获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 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注册,故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参加本工程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报名。
(6)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
(7)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其分公司报名。
(8) 按照遂预办字2010[01]号《关于协助执行行贿档案查询的函》的要求,从2010年12月1日起,凡属遂溪县建筑行业的企业或个人都须经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其他地区的企业由所属的人民检察院出具证明),才具有报名投标资格(联系部门:遂溪县人民检察院综合预防科,联系电话:0759-7779696)。
(9)根据省住建厅《关于严格施工企业增项专业承包资质数量管理的通知》(粤建许函[2011]212号)及关于《进湛建筑企业承接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湛建管[2012]146号)要求,建筑业企业增项专业承包资质超过五项的,以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和科技教育科确认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序列确认函》为准。
(10)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注册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必须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手续,信息备案手续须经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和科技教育科确认,才能在我市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活动。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提交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7)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8)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9)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序列确认函》复印件;
(10)外省企业进粤信息备案资料复印件。
注:进粤企业信息备案资料须经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和科技教育科盖章确认。
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招 标 单 位:遂溪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湛江市中誉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