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2013-014号
1、招标条件
蕉岭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BT项目由蕉岭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局以蕉发改〔2013〕53号文批准同意立项,并经《县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3]10号)批准采用BT模式进行建设。BT项目招标工作由蕉岭县环境保护局负 责组织并具体实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 总投资20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 蕉岭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BT项目建设 人工湿地和管网系统5套、垃圾填埋场1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及辅助工程1套、生态浮床处理系统3套、环境生态修复及隔离防护工程90000m2、水库和河道清淤10000m3、垃圾清运系统工程3套等,项目包含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1)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由中标人根据确定的建设范围筹措相应的建设资金,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要求编制建设计划并按相关的技术标准建设工程。单独投标的中标人或中标联合体中的房屋建筑工程公司或市政公用工程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施工方,中标人必须自行完成本项目的施工,不得转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全部接收该项目,中标人移交该项目后,不解除该项目的质量责任;
(2)中标人负责 蕉岭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BT项目 的投(融)资、建设、施工期管理、交工验收、移交及其他工作;
(3)工程内容含 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等 (各工程的详细内容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预算造价:约1949.90万元(以财政审核预算为准);
2.4 资金来源:由中标人通过BT模式投(融)资筹集(Building—Transfer,即建设—移交);
2.5 工程地点:蕉岭县长潭镇、广福镇、蕉城镇、蓝坊镇、南礤镇等;
2.6 建设工期:210个日历天。
3 、项目投资方式
项目 由中标人进行投(融)资、建设。工程交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将工程整体移交给招标人,招标人按融资建设-移交-回购合同规定回购。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4.2 若企业 为单独投标,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施工、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
4.3 投标人 亦可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能超过二家,且联合体的成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联合体成员之一为投资公司(以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准)。联合体成员之二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②联合体须提交联合共同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必须明确 联合体牵头人 及联合体成员各方的 股权比例及 权利、义务和责任。 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本招标项目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施工单位 。 ③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或工商变更为准,工商登记或变更时间必须在2013年06月30日前 ;
4.4 投标人须具备的财务能力:
(1)净资产不低于1500万元,以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表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按股权比例加权计算);
(2)注册资本金须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8万元。
(4)投标人在工程完工后,招标人以 县财政待蕉岭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第四年拨付工程结算审定价的50%,其余50%第五年内付清。
4.5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 。
4.6 信誉要求: 企业经济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度高,有完善的人员和设备配置,具有本项目所需投入资金的筹措能力。自201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5 、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 √ 来人报名(如下); × 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5.1.1 、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5.1.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1.3 、营业执照副本
5.1.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1.5 、以一个联合体 形式报名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上述有关信息和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须明确 联合体牵头人 );
5.1.6 、要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
(第二、三、四项,企业可提供《梅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登记证》)
5.1.7 、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5.1.8 、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5.1.9 、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5.1.10 、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
5.1.11 、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的 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 以上5.1.2~5.1.11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
5.1.1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5.1.13 、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银行授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1.14 、 省外企业必须 提交 《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 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由 项目负责人 亲自提交。
5.2 报名时间: 2013年07月04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 蕉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13年07月04日16:00时 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或电话通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 网上免费下载(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合格投标人请于 接到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 到 江南彬芳大道梅龙商城二楼(金雁大厦往东山桥方向100米)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 、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伍万元。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投资招商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 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办公地点: 蕉岭县蕉城镇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 0753-7884829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涂 工 联系电话: 0753-227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