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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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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BNJ130322-02SG |
南京市玄武区住房和建设局 建设项目 内秦淮河流域雨污分流及水环境整治工程玄武区第一片区污水收集系统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建字【2010】412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113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13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 内秦淮河流域雨污分流及水环境整治工程玄武区第一片区污水收集系统工程施工招标 |
2、工程地点: 东起明陵路,西至龙蟠路,南起中山东路,北至富贵山路、农场巷、小红山路 |
3、工程类型: 较大工程 |
4、建设内容: 施工类; |
5、结构类型: 其他 |
6、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 3000.00万元 |
8、招标内容: 其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内秦淮河流域雨污分流及水环境整治工程玄武区第一片区污水收集系统工程 |
10、工程规模: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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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下载标书方法: |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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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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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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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0年6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单项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原件,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公证件不予认同为原件)以上业绩原件均需录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用平台中。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0年6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的单项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原件,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公证件不予认同为原件)。以上业绩原件均需录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用平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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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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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下载标书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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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后审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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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里上传的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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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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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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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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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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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报名的项目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B类证书原件;
(3)注册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材料原件(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的打印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
3、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并足额缴纳了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供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原件(与企业资质相符),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被列为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建筑业企业的单位,按照苏建函建管【2011】696号文规定执行);
4、本招标公告中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包括时间、金额等),均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的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9、本工程施工现场所有外部协调工作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各类费用(可列入投标报价,费用包干使用,决算时不作调整)。
10、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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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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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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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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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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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3年6月27日17时47分到2013年7月4日17时47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市玄武区住房和建设局(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住房和建设局 |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8号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83326814 |
招标人联系人: |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荔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326121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