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山市南朗镇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南朗镇横门污水处理厂一期运营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33ZZFG0120JO;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南朗镇横门污水处理厂一期运营管理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的名称、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名称:中山市南朗镇横门污水处理厂一期运营管理项目;
2.项目地点:中山市南朗镇;
3. 项目规模:20000吨/日,保底水量为16000吨/日(80%);
4.承包方式:由中标人承包运营,按实际处理水量收费;
5. 质量标准:达到环评批复污水排放标准要求;
6. 具体要求:中标人负责污水厂运作管理,保证污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和按要求做好台帐及完成减排任务,并对系统设备、设施运行中出现的故障进行及时维修保养或更换,以及提升泵站和厂区内绿化管理。本次招标不包括污泥处置费用、污泥外运费及厂区外的管网维护费。
7.运营管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8.现有人员的接管:现有污水厂员工27人,解约费用由采购人负责。如解约员工仍愿意留在污水厂工作,中标人必须承诺聘用上述员工,员工的工资、津贴补贴不低于其2012年的收入,且人均收入不低于人民币4.25万元/年;聘用合同须交中山市南朗镇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9. 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 30天内开始运营管理项目;
10.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11.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12.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13.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商;
3. 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生活污水)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评标当天原件备查)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6月27日起至2013年7月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7月18日9时30分;
递交文件时间:2013 年7月18日8时30分至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7月18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中山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60-88361925; 电话:13822702332;
传真:0760-88383654;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邮编:528400;
注:本账号仅用于接受投标的保证金递交,中标人的中标服务费请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在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开立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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