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供水及基础设施项目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供水及基础设施项目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投资[2011]132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巨木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巨木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投资[2011]1320号文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 的项目编号为 PF201212130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
2.2 项目概况: 改造净水工艺设施 ,改扩建供水管道3.05公里,雨污水管道5.56公里,改建镇区道路1.51公里及市政配套基础设施。
2.3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2个 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工程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PE管材制造商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或经厂家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具有制造商在四川省内唯一的产品经销授权证书。其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PE管材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卫生许可批件;2010年来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业绩是指:中标价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1000万元以上(提供证明材料查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资质的成员为联合体牵头人。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监理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巨木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自贡市丹桂大街196号
联 系 人: 朱女士
联系电话: 0813-8125005
传 真: 0813-8125005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银河北街92号锦西商务广场四楼三号
联 系 人: 黎女士
电 话: 028-86385412
传 真: 028-86385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