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汉皇祖陵汉源大道给水及雨污水管网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FXX20130626014 | ||
工程名称 | 汉皇祖陵汉源大道给水及雨污水管网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3年6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3年7月3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 丰县金刘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的 丰县汉皇祖陵汉源大道给水及雨污水管网工程 ,已经 丰县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 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丰县赵庄镇金刘寨
⑵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为170万元
⑶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项目
⑷计划开工时间:
⑸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4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开标时提供原件):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手续;
⑸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⑹建造师安全岗位考核合格证书;
⑺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 造价员 、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
⑻ 丰县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所报建造师的无行贿受贿证明。
注: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本公告发布截止之日之前已在“ 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 ”备案。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
⑵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携带银行电汇回单 到丰县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西大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1办公室 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⑶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⑷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该单位已放弃了本工程的投标。
⑸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6 、投标报名方法及获取招标文件: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7 、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8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细则为:
分值设定
1. 商务标 100分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偏离程度 -3分(扣分项)
2. 违规、违纪及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9 、其他:
⑴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 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⑵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丰县赵庄镇 联系人: 李鹏
联 系 电话: 13815365587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丰县物价局门面楼二楼 联系人:李秀峰
联 系 电 话:051689249200 传真:05168924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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