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岭路(桃园路-广佛新干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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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6-27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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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440620130482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S20130704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的 虹岭路(桃园路-广佛新干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及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发改[2008]68号)精神,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 标 人: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二、工程名称: 虹岭路(桃园路-广佛新干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工程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三、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四、工程规模: 虹岭路(桃园路~广佛新干线)道路改造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道路总长约6km,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污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交通工程等 ;工程投资额约人民币2.5亿元。

五、监理服务的期限: 虹岭路(桃园路-广佛新干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期6个月的全过程监理及2年保修期监理(在保修期内若发生保修项目时,监理单位必须对保修项目进行监理)。

六、招标内容: 虹岭路(桃园路-广佛新干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监理(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污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交通工程)和2年的保修期监理。

七、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 招标人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

3、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4、 项目总监要求: 1名, 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年龄不超过55岁。同时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系统中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锁定的人员中选取,否则将不通过资格审查。

5、项目总监代表: 1名,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年龄不超过55岁。

6、 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3名,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书专业要求:市政工程专业类2名、园林专业类:1名)。

7、监理员:至少3名,必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广东省监理员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8、造价人员:至少1名,持有注册造价师证书;

9、业绩要求: 201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曾独立完成过质量验收合格的至少一项工程总造价在人民币6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项目。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 明材料(备案证书或已登记类似项目业绩的监理手册)】。

注: 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项目所在地县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10、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11、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12、 201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由于涉嫌犯罪被通报或被刑事处罚(如发现投标人有本条规定的内容和行为的,报名时将被拒绝,如在招标结束后发现中标人有本条规定的内容和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3、 2010年1月1日至今 没有 串通投标、 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如发现投标人有本条规定的内容和行为的,报名时将被拒绝,如在招标结束后发现中标人有本条规定的内容和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串通投标、 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

注:本工程由于工期紧迫,因此监理人员要求充分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3年6月26日~2013年7月3日 (北京时间)

十、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政府副楼(狮山镇博爱路10号)】购买,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 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到佛山 范围内 的中国 工商 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领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时间 : 2013年6月27日至2013年7月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政府副楼 ( 狮山镇博爱路 10 号 ) 】

电话:0757-86680001 联系 人:何小姐

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

须携带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人员的相关证件;《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基本账户许可证;业绩资料;获奖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备查。

递交时间: 2013年7月18日 9时00分~10时00分 (北京时间) 。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文件或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则可不委派授权委托人;如投标人代表为授权委托人时,则法定代表人在验证身份后即可离场)。

递交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政府副楼(狮山镇博爱路10号)】

十二、其他

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实时大额支付系统或行内电子汇划的转账方式(禁止采用现金、通存通兑、网上银行等汇款方式)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任一账户,投标人应自行确保投标担保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段内到账,否则投标无效 。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68197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层602

联系电话:0757-83939030 传 真:0757-83939018

联 系 人:丁小姐 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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