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2011、2012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正阳县2011、2012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已由正 财字【2012】24号文、【2012】172号文、预财建【2012】583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正阳县污水处理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正阳县境内工程所在地。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标段化分:
序号 |
标段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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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2011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 |
护城河内圈整治及管网改造 |
2 |
2 |
正阳县2012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 |
西三环污水管网 |
3. 资质要求:
3.0 、投标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能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
3.1 、外省及外市企业需具有以下手续:(1)外省施工企业需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证书认证备案,且具有进驻备案手续;(2)驻市以外的省内施工企业已具有进驻备案手续的,还要到住建局填报异地投标报名备案材料,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凡具备以上条件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0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1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还须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建造师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记表一起密封装订(密封的档案袋上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记表请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 打 印)。
4.2 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 招标文件、图纸及资料: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 元整/标段。投标人应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驻马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阳县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 罗先生
电 话: 0396—8925999
招标代理机构:驻马店市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苗地
电 话: 0396 —2685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