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HLZD2013-SG2 4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和龙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已由 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和发改审批字(2013) 46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_ 和龙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及省级补助加市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_ 50 %、 25%、25% __ ,招标人为 和龙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共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和龙市东城镇、头道镇、八家子镇、西城镇四个乡镇堆肥厂总面积 4200平方米,垃圾分类站总面积3120平方米,水源地防护栏3120米 ;
二标段:和龙市崇善镇、南坪镇、福洞镇、龙城镇四个乡镇堆肥厂总面积 4200平方米,垃圾分类站总面积2280平方米,水源地防护栏2280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吉林省和龙市八个镇下辖的 45个行政村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 年 07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3 年 09 月 30 日,工期 73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叁级 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_ 2013 年 6 _ 月 _ 2 5 日至 2013 年 6 _ 月 _ 2 9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 时至 16:30 _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在 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龙市政府综合楼五楼) 报名, 并持报名表在 和龙市正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4 .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_ 2013 年 _ 7 月 _ 1 7 日 _ 9 时 0 分,地点为 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每标段不少于人民币 5 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每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 组织招标 。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延边日报、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州建设信息网、和龙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和龙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上发布。
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和龙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 : 金得万
电话 : 0433-4234870
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龙市政府综合楼五楼)
联系人:李龙云
联系电话:0433-4247831
招标代理机构 : 和龙市正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 王伟
电话 : 0433-4225689
2013 年 6 月 2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