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胡家园产业园区中心桥西干渠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塘沽胡家园产业园区中心桥西干渠改造工程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塘沽分局以津滨建交塘发[201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天津新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西干渠现状为灌溉渠道,流量约为3 m 3 /s,在灌溉季节通过泵站从中心引河扬水,向西流向灌区。渠底地势西低东高,穿越多处公路桥涵,渠道多处无护砌,弯道多,影响渠道输水能力。此外,经多年运行,渠道淤积严重,两岸杂草丛生,建筑和生活垃圾到处可见,河水水质差,生态环境恶劣,原有的过水能力已大大降低。
随着园区建设的全面启动,大部分地面会被改造为硬质路面。园区内没有相应的骨干排沥渠道。因此,区内现有的以农田排沥为主的排水体系,已不能适应园区建设的新形势。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7月18日,完工日期为2013年8月27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塘沽胡家园产业园区中心桥西干渠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塘沽胡家园产业园区中心桥西干渠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编号:ZXQXGQGZSG/HT-2013-01,工程主要内容为改造西干渠长度1.733公里。渠道改造主要内容包括:清淤、渠岸整治;设置倒虹吸、箱涵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五年(2008~2012)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6月2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929进行咨询。
4.2 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6月20日~2013年6月26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12日14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3年6月27日9时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津塘公路11722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新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津塘公路11722号206室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韩树磊
电 话:022-23266688转8048
传 真:022-23256937
发 布 日 期:2013年6月20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戴智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刘学红
电话: 24538762 、 23333697 、 5837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