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30617-GC09-A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2013年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道路、桥梁及排水三期工程(三)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2013】151、【2013】152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2013年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道路、桥梁及排水三期工程(三)
2.2 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1、丙三十五路道路排水工程(丙十二街-远达大街),工程起点丙十二街,工程终点远达大街。道路长501米,铺装面积4182平方米,雨水414米,污水352米。
2 、丙三十六路道路排水工程(丙十二街-远达大街),工程起点丙十二街,工程终点远达大街,道路长337米,铺装面积2626平方米,雨水228米,污水237米。
二标段:光机路道路排水工程(丙十一街-远达大街),工程起点丙十一街,工程终点远达大街,道路长967米,铺装面积22537平方米,雨水1153米,污水1003米。
2.3 招标范围: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2.5 计划工期:2013年7月29日—2014年7月30日
2.6 建设地点:位于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内,甲二路以北,102国道以西,甲四路以南,甲一路以东。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 、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省施工企业必须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1日至2013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8) 外省施工企业有关入境备案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一标段800元/套、二标段1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3年7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东北高科技中心51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东北高科技中心
联 系 人:王晓伟
联系电话:0431-89672867
招标公司: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 系 人:赵 超
联系电话:0431-85832429
日期: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