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连湖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 2012 】 467 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 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彭水县连湖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2.2 建设地点:连湖镇场镇
2.3 建设规模:新建处理规模为500吨/天的小型集中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污水管网。总投资约170万元。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包括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土建工程及本工程设计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
2.6 是否允许分包: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010年以来具有类似的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并在人 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 700 元 / 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5.2 开标时间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 www.cqjsxx.com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www.cqzb.gov.cn )、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psggzy.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瀛润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重庆市彭水县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B2幢12-6
联系人: 彭老师 联系人:袁老师
电 话: 13996933986 电 话: 023-63670958
传 真: 023-78442736 传 真: 023-6367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