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河镇彭桥村黄墙弄春林江环境整治一期改造——污水工程(项目名称)己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慈溪市横河镇彭桥村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_横河镇彭桥村规模及合同估算价: 污水管道铺设全长约 290米,砌筑检查进 24只;造价约 13万元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 2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 污水管道铺设及检查进砌筑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 市政叁级项目经理(限本市注册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转发宁波市建委 <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的通知》(慈建设〔 2010〕 6号)和《关于转发宁波市住建委 <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慈住建〔 2011〕 14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 2013年 6月 19日至 2013年 6月 21日(上午 8: 00-11: 00下午 14: 00-17: 00)(除节假日)。
4.2报名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横河镇分中心 (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3#村镇建设窗口)。
4.3投标单位凭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及《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报名,并提供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名单及 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0.5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可用网上银行)缴入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缴纳,不能二个及以上项目共同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2013年 6月 21日下午 16: 30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摘要栏中注明招标编号: 2013-24(不得使用“宁波同城实时结算系统”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控制价法 。
7.3投标报名后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若须更换的,须经慈溪市横河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办公室备案。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横河镇彭桥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横河镇彭桥村 地 址: 慈溪市孙塘南路 4号
联系人: 黄建华 联系人: 孙建学
电 话: 0574-63831291电 话: 0574-63898331
传 真: 传 真: 0574-63898331
2013 年6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