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管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濮阳县城市综合开发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基本情况
1. 项目概况:
濮阳县产业集聚区工业污水管道工程建设项目,起点为文明路与铁邱路交叉口,途径文明路、电厂路、盘锦路、站南路、 106 国道东侧、铁路南侧,终点至濮阳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全长约 12300 米,管径为Φ 800 —Φ 1000 ,排向由西向东排至濮阳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 建设地点:濮阳县境内
3. 标段划分: 3 个标段
( 1 )一标段: 0+000 —— 4+600 文明路与铁邱路交叉口——泵站(含泵站),全长 4600 米;
( 2 )二标段: 4+601 —— 12+380 从泵站至终点,全长 7780 米;
( 3 )三标段:监理标段
4. 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工程款 3 年付清,付款方式为 4:3:3 ;
5. 计划工期: 90 天;
6. 质量要求:合格;
7.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总承包;
注:一个投标企业可对施工标段同时参与,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4.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 五大员的有效岗位证书;
6. 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
7. 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 “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
1.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总监须有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报名
1. 报名时间:
2013 年 6 月 17 日至
2. 报名地点:
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 100 米路北)
3. 报名时携带:
施工标:
(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2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4 )税务登记证;
( 5 )组织机构代码证;
( 6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7 )企业和项目经理的类似业绩;
( 8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五大员的有效岗位证书;
( 9 )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 “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
监理标:
(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2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4 )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5 )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 “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
注: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有效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五、信息发布媒体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 , 《濮阳市建设网》。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濮阳县城市综合开发公司
联 系 人:尚女士
电 话: 158393688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裴亚丹
电 话: 0393—8602097 1324322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