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第三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CCGJ2013JZ002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第三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已由梅河市发展改革局梅发改字 [2013]229 号文件 批准,项目业主为 _ 梅河口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梅河口市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招标编号: CCGJ2013JZ002 ;
2.1.2 招标项目:梅河口市第三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2.1.3 标的内容:农村饮用水水源建设、垃圾分类站和堆肥场建设项目;
2.1.4 . 计划投资: 304.5 万元;
2.2 建设地点:吉林省梅河口市李炉乡、黑山头镇、曙光镇。
2.3 计划开工日期: 2013 年 7 月 9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3 年 8 月 31 日 ,工期: 53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 [2011]32 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_2013 年 6 月 13 日至 2013 年 6 月 19 日,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 _11 : 00 时,下午 _14 : 00 时至 16 : 00_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3 年 7 月 4 日 14:00 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 610 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工程预算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梅河口市梅河大街 2899 号
联系人: 周宇博 电话: 1394457600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 3355 号
联系人:张慧 电话: 13644450435
2013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