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GR-201306130216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龙江镇家居产业园市政设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估价为:251.16(万元),工期:签订合同协议书日至工程竣工(天)。
服务内容包括:设计人按相关规定进行的有关工程测量、现场现状调查、组织专家评审会、市政道路设计、雨污水及配套设施设计、绿化设计、概算编制及初步设计评审费、施工图评审费等全部工作以及施工配合等后续服务。龙江镇家居产业园市政设施勘察设计项目范围包括:1、一纵路:城市支路,道路长约550米,道路宽20米。2、二纵路:城市次干路,道路长约660米,道路宽40米。3、一横路:城市支路,分二段,第一段长约240米,沿规划龙江大涌东西走向,道路宽度10米,双向双车道。第二段长约380米,道路宽度为30米,规划双向四车道。4、二横路,城市支路,道路长约775米,道路宽度25米,双向四车道。5、箱涵一座:总长约650米,面积约3250平方米。相关专业包括:道路、排水工程及配套的道路照明、交通设施、绿化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建设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1.2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3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时,必须提供)。
3.2 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投标时,必须有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需明确以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单位。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1、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 则选取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2、若通过资格预审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06 月 14 日 至 2013 年 06 月 20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窗口报名(窗口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 12:00 下午2:00至5:30) 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投标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可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的“资料下载”栏目内下载或在报名窗口索取填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报名) 。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提交1-3项资料,成员单位提交2项资料即可。
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6.1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是招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请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下载。
6.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06月24日上午9:00至12:00,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的要求: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注意事项:
(1)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和要求递交。
(2)未按本公告时间、地点办理投标报名或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3)投标申请人所报资料应真实可靠,若有弄虚作假或瞒报等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7.1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另行通知;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按招标文件的时间要求。
8.投标担保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40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0.其他10.1采用资格预审的工程,投标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前,须到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投标资格申请。
10.2投标资格审查结果,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单位电话或传真告知所有投标申请人,同时资格审查结果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匿名公示;
10.3本项目收标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到达收标现场并接受身份验证,法定代表人身份经招标人核实后即可离场,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核对的,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757-23365227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政府大楼3楼
邮 编:52831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燕辉
电 话:0757-22662299
传 真:0757-22662277
地 址:大良南国东路海信楼2楼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电 话:0757-22836708、22836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