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二道江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垃圾场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和吉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吉环函 [2013]115 号文件 批准,项目业主为_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 ,招标人为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招标编号: 2013HYG0602;
2.1.2 招标项目:通化市二道江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垃圾场建设 项目;
2.1.3 标的内容:垃圾池、垃圾分类站和堆肥场建设项目;
2.1.4 . 计划投资 : 227.15 万元;
2.2 建设地点: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8月31日 ,工期:48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5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 .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3 年 6 月 8 日至 2013 年 6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_11:00 时,下午_13:0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 持单位介绍信(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2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3年 7 月 3 日 9 时,地点:通化市滨江西路5777号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 。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工程预算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政府
地址: 通化市二道江区 东通化大街336号
联系人: 毛和英
电话: 13844594001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
联系人: 王美群
电话: 13331795656
2013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