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家庭用垃圾分类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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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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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6-11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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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家庭用垃圾分类桶采购项目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家庭用垃圾分类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 GX13513008 ,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6月07日至2013年06月14日五个工作日。

  1. 采购项目编号:GX13513008。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家庭用垃圾分类桶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99(其他货物)。
  5. 采购预算:65.0000万元。
  6.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7.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7.1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7.2 报价人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厂商,否则应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7.3 具备三年以上生产同类型产品生产的经验,并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7.4 提供价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报价人应对同一个项目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报价,不允许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7.6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供应商资格要求中7.2-7.4的资料复印件。
    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若已购买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6月07日起至2013年06月2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天河软件园(科韵园区)建中路58号东诚大厦3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27日(星期四)上午9:30。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天河软件园(科韵园区)建中路58号东诚大厦301室 。
  11.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6月27日(星期四)上午9:30。
  12.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天河软件园(科韵园区)建中路58号东诚大厦301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萧宏重
    电话:85575587 电话:86760662
    传真:85575587 传真:86849252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科技园建中路56、58号301单元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都大道北33号
    邮编:510665 邮编:510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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