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鹿角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 2012 】 468 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 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和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彭水县鹿角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2.2 建设地点:鹿角镇场镇。
2.3 建设规模:新建处理规模为500吨/天污水处理设施,配套铺设污水管网。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室外管网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是否允许分包: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010年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即日处理规模为40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 700 元 / 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5.2 开标时间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www.cqzb.gov.cn )、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 www.cqjsxx.com )、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psggzy.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彭水县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翠湖路138号
联系人: 彭老师 联系人: 熊老师
电话: 13996933986 电话: 023-67813813
传真: 传真: 023-6781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