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鹤山市沙坪城区中心排污渠(新环路-第二污水处理厂)截污管道工程经鹤山市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项目沿现有中心排污渠外侧沿新环路→新华路→中心排污渠外侧→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水口方向安装一条截污管道,最终使中心排污渠的污水通过截污管道输送到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1)安装直径1.5m和2.0m截污管道共约414米,浇筑混凝土路面及人行道铺设757m 2 、修复沥青路面336 m 2 等;(2)对新环路中心排污渠原有拦污闸门进行改造;(3)在截污管道终点附近安装闸门两套。项目建设地点为鹤山市沙坪城区原中心排污渠西侧(新环路-第二污水处理厂段);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投资性质为事业,建安工程投资约302.26万元;招标内容为建安工程(含管道和安装闸门等工程);建设工期为120日历天;建设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
二、对投标申请人的资质等级、资格要求:
2.1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等级;
2.2 已取得《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 (以下简称《名录》) 资格。 未取得《名录》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不低于《名录》的条件要求到江门市建筑业协会递交资料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方可成为正式投标申请人(详见江门建筑业协会网http://www.jmjzy.com);
2.3 《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评级为C级及以上;
2.4 进粤企业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提供查询途径。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6月7日至2013年6月14日的上午8:30 ~ 12:00 下午14:30 ~ 17: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在鹤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内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四、投标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投标申请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包括国税登记证书和地税登记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项目负责人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 《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及企业的信用评价得分网上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填写《鹤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书》(表格从鹤山工程交易网下载)一式两份;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由报名日起至投标结束日止要存放在鹤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内,待中标结果公示后方予退回。
五、若首次进入鹤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身份证原件、私章、单位公章亲临报名现场及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留存有效签名和个人印鉴。
招标人: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23号
招标代理机构: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新城路612号
联系人:钟钦华 联系电话:0750-8810920
鹤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鹤山市沙坪新华路163号
联系人:冯颖涛 联系电话:0750-8965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