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 编号: GXTC-1302083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 已由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审批字第( 2012 ) 349 号批复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长春城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三标段-污水处理电气工艺系统工程)
2.2 标段划分:
三标段:污水处理电气工艺系统工程;
2.3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 2015 年完成生产调试运行)
2. 4计 划工期:
三标段:2013 年 6 月30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竣工通水( 2015 年完成生产调试运行);
2.5 建设地点: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北侧。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 : 投标申请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建筑智能化甲级设计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资质证书(提供各项资质证件副本原件备查);
3.2 资质要求 2 :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提供各项资质证件副本原件备查):
(1) 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 ;
(2)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主体方必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建筑智能化甲级设计资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资质证书;外埠施工企业,联合体双方方均需办理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备查);
3.5投标申请人须取得相关设备生产厂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有效的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备查,包括10kV变压器、低压开关柜、10kV变频器柜、10kV软起动柜及铝合金电力电缆、PLC控制器、仪表仪器、工业交换机、摄像机、拼接屏、综合布线系统、核心交换机、楼层交换机、防火墙等);
3.6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09、2010、201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三年无亏损;
3.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8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污水项目工程的实施经验(自2010年以来的项目,提供合同及竣工报告原件备查);
3.9 外省施工企业需按吉建管 [2011]32 文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10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于 2013 年6月4日 -2013 年6月8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报名窗口, 持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外省企业入境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 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2 0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3000 元。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为 2013 年 6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交纳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 / 标段。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 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 2677 号光大大厦 19 楼
联系人:孙慧
电 话: 0431-88400884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
联系人:祝明广、王艳秋、张冰莹
电 话: 010-88354433-213 、 0431-88400895
日 期: 2013 年6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