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湾路、西槎路(环市西路–石槎路)拓宽工程~西湾路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城 [2012]167 号、穗发改城 [2013]23 号 文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对 西湾路、西槎路(环市西路–石槎路)拓宽工程~西湾路段施工 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西湾路、西槎路(环市西路–石槎路)拓宽工程~西湾路段 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林工、何工 联系电话 : 020-8363010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沈工、吴工 联系电话: 020-83292549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 荔湾区西湾路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 总投资约 11500 万 元,本次实施西湾路段 3500 万元;
五、资金来源: 市 城投集团出资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 1 个标段。
2 、招标内容: 西湾路、西槎路(环市西路–石槎路)拓宽工程~西湾路段拓宽工程位于荔湾区的西湾路,西湾路段(环市西路—增埗桥)桩号里程为 K0+000 ~ K1+586.656 ,实施长度 1.566km 的城市主干道,西湾路段行车道以现状道路中线为中心分别向两侧拓宽为双向六车道,同时对将公交车站结合路口改造为港湾式停靠站。西湾路全线机动车道往两侧拓宽约 1.25 ~2m ,人行道宽度结合周边建筑物及行车道的拓宽应相应调整。在桩号 K0+231 及 K0+440 分别设置两座人行过街天桥。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雨污水工程、管线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等,本工程设置两座人行天桥,其中一座桥梁最大跨度为 43.9m ,一座 42.7m ,(具体以施工图为准)。本次招标内容为:西湾路段土建及附属工程施工监理。
3 、监理范围: 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
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6 月 3 日至 2013 年 6 月 8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6 月 9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6 月 18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6: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
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 2006 年 4 月 1 日 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 、投标人自 2011 年 4 月 1 日 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 3 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A 类 IC 卡)及拟担任本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须是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 A 类 IC 卡)应在有效期内。
7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三(适用择优方式)
1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_12_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 = 业主综合评价 *20%+ 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 *80% )前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 监理 - 市政 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 60 日诚信分排名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
3 、 满足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贰 份 ,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 , 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厉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20-836302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318 号嘉业大厦 15 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zb.gd.cn )和广东建设报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
十六、 凡成为本工程正式投标人的投标单位,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将记入招标人的黑名单,在招标人以后的监理招标项目中,不接受记入黑名单的单位进行投标。
招标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6 月 3 日
附件一 :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 项目施工监理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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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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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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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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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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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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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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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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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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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 一式两份 , 不用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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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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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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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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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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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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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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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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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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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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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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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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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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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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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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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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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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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册执业证书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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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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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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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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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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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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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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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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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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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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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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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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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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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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