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0773-1341GNJL13394/1-2
一 . 招标条件
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吉发改审批[2013]33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吉林市污水处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吉林市污水处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新增15万吨/日处理规模的污水厂一座,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建设规模:15500平方米;资金及来源: 总投资44989.3万元;地方自筹,已落实。
2.2标段划分:一标段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
二标段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市秀水街以东,汶水街以西;
2.4 勘察设计完成时间:签订勘察设计委托合同后 勘察5天,设计10天 (日历天) ;
2.5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 合格 标准。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一标段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标段须是 具备市政行业设计 甲 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高级职称,勘察为岩土工程专业,设计为市政工程专业。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4 外省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 住建厅第114号公告、 吉建设[2011]22号文件)
3.5 拒绝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6 月 3 日至 2013 年 6 月 7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8 时 30分 至 11 时 30分 ,下午 13 时至 16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窗口 (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 持单位介绍信 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 、负责人职称证、 经办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外省企业需带入籍证明文件;
4 .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3 年 6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地点: 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标段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二标段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6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 组织招标 。
六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 上发布。
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吉林市污水处理公司
地址 : 吉林市珲春北街6000号 邮编 : 132002
联系人 : 牛勖
电话 : 13904426832 0432-66947906 传真 : 0432-66947900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 邮编 : 130022
联系人 : 于晓
电话 : 0431-81937053 传真 : 0431-8115078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标处
2013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