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前锋净水厂一、二期排放标准升级工程、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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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3-06-05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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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禺区前锋净水厂一、二期排放标准升级工程、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含资格预审文件)

一、招标内容

1.1 工程规模:前锋净水厂一、二期工程规模 20 万 m3/d ,现排放标准为一级 B 标准;扩建的前锋净水厂三期工程 20 万m3/d 。

1.2 工程投资:工程费估算约为 40444.08 万元。

1.3 勘察设计费招标最高限价: 1070.9783 万元。

1.4 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与《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一级标准的较严值(注:国家及省、市减排要求的进出水指标包括中水回用数据采集及传输平台;国家及省、市减排要求的中控平台要素及工艺要求的控制)。

1.5 招标内容:为完成本次污水厂提标升级改造及扩建工程的建设任务所需进行的以下工作:

1.5.1 工程勘察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工作。

1.5.2 工程设计工作:可研编制及评审,节能评估及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及评审,方案设计及评审,修详规设计及审批,规划报建(含工程证的办理),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过程的变更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设备清单)编制,基坑支护设计及评审、尾水排放设计及厂边市政配套设施设计(含消防、绿化、防雷设计及报建,电气、给排水、机电设备安装等)、招标技术文件(包含 BT 建设模式的招标)编写、安全技术预评价报告及评审,初步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后的修改、竣工图编制。

1.5.3 设计范围:包含在厂区红线范围内,对厂内现有污水、污泥处置及辅助除臭、中水回用等处理工艺及构筑物的改造及新建等配套建筑工程(含对消毒系统的改造、尾水排放及进出水管道工程),新(扩)建及提标升级改造应充分考虑与原有工程管道、建(构)筑物、工艺、电力、自控、建筑景观、结构、道路等方面的衔接;同时考虑与远期工程规划的衔接、合理使用现有预留用地。

1.5.4 办理及配合事项的要求:负责编制报建图、办理规划报建(发包人协调,设计人负责技术性工作及事务性工作)及验收,供电系统、消防系统二次设计工作及报批;环评验收、自控系统调试;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及发包人的要求确定服务时间;施工阶段必须分别派出一名工艺设计人员及结构设计人员驻施工现场,协助发包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工作);初步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咨询及审查单位必须具有一类审查资质)必须由招标人另行委托,并共同签订三方合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审查及评审工作由发包人负责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进行。

1.6 前期服务机构

1.6.1 机构名称:

( 1 )番禺区前锋净水厂一、二期排放标准升级工程、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的项建编制单位:广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

1.6.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二、招标项目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国内企事业独立法人,资质等级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设计及勘察资质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证书。

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条件的单位,可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必须由具备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全体成员仅允许 2 个,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同意,通过资格预审后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人应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近五年须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经验 (指工程规模在 5 万 m3 /d 或以上,且完成至少一项 城市污水处理厂 工程 (含新(扩)建或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的勘察设计,并能提供所承担同类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初步设计批复(或相应的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3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给水排水设计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另要求配备一名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建筑工程地质勘查或建筑工程测量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勘察专业负责人及一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近五年具有负责过至少一项 城市污水处理厂 工程  含新(扩)建或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设计的经验,并能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及社会劳动保险(社会劳动保险要求自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之日起向前计,缴纳时限不少于半年,社保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申请人一致)。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牵头人的员工。

4 、投标人须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登记、领取 IC 卡手续 (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 ,且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其注册登记人员资料库内。投标人需按交易中心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发布的 65 号公告《关于预存报名费的通知》规定预存报名费,在投标报名的同时系统将扣除相关的报名费用,否则报名不成功。

5 、投标申请人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近五年无不良投标记录。

三、投标报名的时间、地点

1  公告时间: 2013 年 6 月 4 日至 6 月 8 日 16 : 00 ( 5 个日历天,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时间: 2013 年 6 月 9 日至 6 月 18 日 9:30 ~ 11:30 , 14:00 ~ 16:00 时( 5 个工作日) ;

、报名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 ( 市桥白沙路 101 号 ) 。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及提交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随本公告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本工程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可直接下载并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于报名时提交。

五、其他

通过资格预审的正式投标人将被通知于 2013 年 月 日 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如认为本次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或发现投标单位有违反招投标法规行为的,可向以下单位反映:

(1)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20-84893335

(2) 番禺区水务局,电话: 020-34818421

(3) 番禺区建设局,电话: 020-84833337

(4) 番禺区监察局,电话: 020-84636701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电 话: 020-84602513

招标代理人: 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柯工

电 话: 15820252300

传 真∶ 020-85236009

主管部门: 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

附件: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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