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冶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 已由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冶发改发【 2009 】 131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冶市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污水处理站土建施工【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环保验收,操作人员培训等
建设地点: 大冶市东风路 25 号
投资金额: 约 200 万元
建设规模: 处理医疗废水量 ≥ 30 吨 / 小时,出水质量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 (GB18446-200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中的二级标准。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环保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已完成类似规模工程业绩(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为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在开标及评标期间由检察院派专人对投标人进行查询,一旦查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4 投标人须在中标后到大冶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 其他条件: 1 、类似规模工程业绩是指至少提供一个二甲医院污水处理类似规模业绩。 2 、质保期: 2 年。 3 、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取得数字证书,方可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 开标时未携带 CA 锁,无法解密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制作费 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网银支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必须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截标时间与开标时间相同)为
5.2 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明 , 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
5.4 该项目实行《大冶市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办法》的规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黄石招标与采购网、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冶市人民医院
地址: 大冶市东风路 25 号
联系人: 吴圣卿
电话: 0714-87701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建厦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地址: 武汉市江厦区文华路(原文化路)建管大楼一楼
制作人 : 李秋娜
联系方式: 15172018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