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冷水江市群丰路新建工程(K1+693~K2+437)已由娄发改投[2010]2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冷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冷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 项目名称:冷水江市群丰路新建工程(K1+693~K2+437)施工
2.3 招标编号:GLTC-2013HN131
2.4 建设地点:冷水江市毛易镇群丰村
2.5 建设规模:冷水江市群丰路新建工程道路全长2437米,为城市Ⅱ级主干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路幅宽53米,包括:23米宽主车道,两侧各5米宽绿化带、5米宽机动车道和5米宽人行道。本次招标项目为群丰路(K1+693~K2+437),道路长744米。
2.6 资金来源:自筹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
2.7 工程造价:本招标项目投资额约4000万元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开工以开工通知书为准
2.9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10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2.1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分材料甲供)
2.12 招标范围:冷水江市群丰路新建工程(K1+693~K2+437)施工,包括机械土石方、路基路面、排水、亮化、绿化、交通设施、污水管网及处理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等各单项单位工程,管线综合工程中给水管道安装未计入本次招标。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和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等状况;
3.4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或道路工程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其中安全员须提供专职安全员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无在建证明,省内企业以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为准。
3.6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等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公章的本企业的社保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2012年4月~2013年3月)和个人查询明细清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9 为防止项目负责人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0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2012年5月~2013年4月)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11 冷水江市外企业须按冷建发[2010]66号文件规定在冷水江市建设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付投标保证金和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形式)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2013年6月3日16:30时前(北京时间)以银行转账形式将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贰佰万元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预付至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以到账时间为准(北京时间)。
5.2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
5.3 投标人交投标保证金或押金时,款项来源须注明“冷水江市群丰路新建工程(K1+693~K2+437)施工”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押金,凭投标保证金及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的进帐单到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具收据。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请于2013年5月29日~2013年6月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 ~11:30时,下午15:00~17:00 时(北京时间)到冷水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冷水江市金竹西路建设大楼六楼)获取招标文件;
⑴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下列资料原件(所有证件均须处于有效期内)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
⑵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身份证
⑶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⑷ 营业执照副本、省外企业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⑸ 资质证书副本
⑹ 税务登记证副本
⑺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⑻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⑼ 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证明
⑽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A类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⑾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无在建证明
⑿ 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和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收据
⒀ 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⒁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无在建证明
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等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2012年4月~2013年3月)和个人查询明细清单
⒂ 由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一年(2012年5月~2013年4月)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娄建发[2010]85号文件)
⒃ 冷水江市建设局备案登记表(冷水江市外企业须提供)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6.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6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项目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实名投标制度。工程项目投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由法定代表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或退回。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8-521101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冷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冷水江市金竹西路3号
联 系 人:阳滨滨
联系电话:18973878835
招标公司: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联 系 人:黄涛 冯索
电 话:0731-85177557、85177558
传 真:0731-85177567-828、822